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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描述皮肤病的症状? 潘卫利
皮肤病的症状分为主观症状和客观症状。主观症状是一种复杂的感觉, 如痒感,可轻可重,呈阵发性、间歇性或持续性,可局限或泛发;痛感,有刺痛、割通、钝痛或剧痛;温度感,有冷、热、烧灼感;另外还有麻木感,蚁走感、麻刺感及撩痒感等。 主观症状因个体的不同而差别很大,难以用语言来精确描述。客观症状是指可见得到的皮肤损害,是我们诊断皮肤病的主要依据。 描述皮肤损害,要从它的大小、颜色、硬度、平滑程度、厚度、高度、湿度、边缘、内容物和数目、分布、部位, 与周围组织的关系等处入手。一般把皮肤损害分为原发性损害和继发性损害。原发性损害有斑疹、毛细血管扩张、丘疹、斑丘疹、水疱和大疱、脓疱、风团、结节和囊肿等。继发性损害有浸渍、糜烂、角化、表皮抓破或擦破、皲裂、裂隙、斑块、坏疽、溃疡焦痂、痂、鳞屑、苔癣样变、硬化、束或带、萎缩、疤痕、黑头及隧道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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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人民医院皮肤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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